定增暗藏保底协议,盛洋科技实控人夫妇遭警示提醒
盛洋科技的实控人夫妇因定增过程中涉及“保底协议”而受到警示,这种协议可能涉及违规操作和风险转移,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,此事件提醒投资者要谨慎参与定增,并关注相关风险,盛洋科技需遵守市场规则,确保公开透明,维护投资者利益。
根据浙江证监局在2025年12月30日发布的公告,叶利明和徐凤娟因在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过程中,与部分发行对象签订收益保障协议,违反了相关规定,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。
据公开信息显示,叶利明为公司控股股东,叶利明和徐凤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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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规定:异地传唤的相关规定
监督管理:监督管理的英文
科技股份有限公司:正浩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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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访客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10000lamps.cn/post/1719.html发布于 2025-12-30 11:19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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